中國期貨業協會發布實施《期貨風險管理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試行)》
來源:中國期貨業協會 時間:2021.12.31
為推動期貨風險管理公司持續穩健經營,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期貨業協會(以下稱協會)在證監會的指導下,經廣泛征求行業意見,制定了《期貨風險管理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稱《辦法》)及附件,并于2021 年12 月24 日發布。這標志著以凈資本和流動性為核心的風險管理公司風控指標體系正式建立,將進一步提升行業自律管理水平,有效促進風險管理公司提高資本實力和風險控制能力,更好地發揮服務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風險管理的作用,引領期貨公司向衍生品綜合服務商轉型,實現行業高質量發展。
風險控制指標體系包括4 個監管指標和13 個觀測指標。監管指標標準分別為: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1 億元、風險覆蓋率不得低于100%、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不得低于20%、流動性覆蓋率不得低于100%。觀測指標涵蓋杠桿類、財務類和資金分配情況三類,不設具體監管標準,旨在補充了解公司的整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