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現向您提供本《投資者開戶特別風險揭示》。本文所稱“投資者”,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投資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的投資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規定的交易者等。您除需要注意一般期貨交易的風險外,還應當充分理解和接受各期貨交易所適當性品種的特別風險。本次風險揭示只扼要陳述期貨交易的風險,并未完全披露與期貨交易相關的所有風險和其他重要事項。您必須完全理解合約性質(及合約關系)以及您所面臨的風險后,審慎決定是否參與期貨交易。您應仔細閱讀《期貨經紀合同》等相關資料,確保您已完全理解以上內容,知曉合同條款。
期貨交易風險相當大,可能發生巨額損失,損失的總額可能超過您存放在期貨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證金以及追加保證金。您應當遵循“買賣自負”的金融市場原則,充分理解期貨合約交易與期權合約交易的全部交易規則,交割、期權行權與履約規則以及相關風險,充分認識期貨、期權交易風險,根據相關市場信息理性判斷、自主決策,自行承擔交易結果,不得以不符合適當性標準為由拒絕承擔交易履約責任。在決定進行期貨交易前,您應當充分明確以下事項:
一、您應當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相關交易所業務規則及期貨公司的有關規定,充分了解期貨基礎知識、期貨交易風險,全面評估自身的經濟實力、產品認知能力、風險控制能力、生理及心理承受能力(僅對自然人客戶而言)等。您應知曉期貨、期權合約上市和到期時間,到期前妥善處理持倉。
期貨市場實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您應當滿足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期貨交易所、境外辦法及期貨公司關于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規定。期貨公司依據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根據法律法規、期貨交易所業務規則、行業自律規則的各項要求對客戶進行適當性評估,評估結果不構成對客戶的投資建議,不構成對客戶的獲利保證。
二、您應當充分了解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的區別,了解期貨交易風險的特點。
三、您在決定進行特定品種交易前還應當充分了解以下事項:
特定品種,指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確定并公布,允許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依法從事期貨交易及其相關業務活動的我國境內特定期貨品種。特定品種市場以特定品種的現貨市場為基礎,是遵循“國際平臺、人民幣計價、凈價交易、保稅交割”基本思路的對外開放的品種。特定品種交易采用保證金交易方式(特定品種交易以人民幣計價、結算,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可以直接使用外匯作為保證金),潛在損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桿性風險。其次,特定品種合約到期時,如您仍持有未平倉合約,相關交易所按照交割結算價將您持有的合約進行交割,您將無法繼續持有到期合約,具有到期日風險。如您想進入交割環節,請提前充分了解相關交易所的交割規則,并進行相應的交割準備,以免造成交割違約風險。
您在參與特定品種交易中,支付的與經紀合同、期貨合約等相關的款項涉及貨幣兌換的,您將承擔匯率波動風險。您在進行資金劃轉等業務時,可能因您所處地區與交易所所在地存在時差等原因出現資金劃轉不能及時完成的風險。特定品種價格的波動往往大于其現貨市場價格的波動。此外,特定品種合約標的較大,相應地盈虧金額較大。因此,您的投資可能會面臨巨大的風險。
境外客戶應當充分了解,期貨公司將根據您盈利幣種的選擇以及相關交易所的規則,對您當日的盈虧情況進行換匯。T日產生的換匯額度期貨公司需在T+1日15:00前(北京時間)完成,如因不可抗力影響,未能及時完成換匯,您的盈虧將保留在您的人民幣期貨賬戶中。
四、您在決定進行期權交易前還應當充分了解以下事項:
您應當充分了解到,期權合約交易可能面臨平倉、行權、履約或期權到期放棄等幾種后果,在期權合約交易中客戶應當按照期貨交易所有關平倉、行權的相關要求進行平倉和行權。對于符合行權條件的期權,在買方提出行權時或按交易規則應進行行權的,賣方有義務履行。當您對期權進行行權時,您應知曉試算資金與行權提交申請時的差異,由于試算資金不足可能會造成期貨公司取消您的行權指令或向您發出追保通知。
大連商品交易所期權持倉對沖與申請手數無關,如客戶申請期貨公司代為提交對沖申請和行權申請,交易所結算時將按照相關規則進行對沖、行權處理,對沖、行權結果以交易所文件為準。
期權行權/履約后,您原有的組合持倉有可能被拆分,行權后的組合持倉情況以交易所數據為準。您應當熟知交易所期權平倉、行權的規則和程序,特別是有關實值期權到期自動行權,虛值期權到期自動放棄的交易規則,妥善處理期權持倉。如您買入期權,行權應該在交易所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如您賣出期權,則需要按照交易所規則承擔履約責任。行權或履約后,您將獲得標的期貨合約,同時應當承擔標的期貨合約的保證金責任。
期權買方客戶應在期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通過期權交易客戶端提交行權申請。到期日當日及之前任一交易日可提交行權申請,到期日當日客戶可提交放棄行權申請,放棄行權申請僅在到期日生效。如不按期貨公司規定時間提交行權申請,由此產生的后果應由客戶自行承擔。
若客戶作為期權買方申請行權的,應提前準備行權所需的資金(包括行權手續費和相應期貨合約持倉的交易保證金等),并通過我司向交易所提出行權申請,我司審核客戶資金是否充足,在交易所規定的時間內,決定是否向交易所申報客戶的行權申請。因客戶資金不足等原因造成行權失敗的后果由客戶承擔。若客戶作為期權賣方履約的,依照規定履約后,若出現保證金不足、持倉超限等情況的,應承擔由此可能被強行平倉的后果。
當您對虛值期權進行行權時,您應知曉虛值額及虧損的存在,確保資金充足,不造成行權后追加保證金的現象,否則期貨公司有權取消您的行權指令或向您發出追保通知。
到期日鄭州商品交易所的實值期權如果平倉指令未成交,收盤后將無法取消,會造成您無法放棄行權,如需放棄行權請您提前撤銷平倉指令。
客戶提交放棄行權申請時,應當注意各交易所、各客戶端放棄行權申請方式的不同。如因客戶未按照正確方式提交放棄行權申請,導致放棄行權失敗,后果由客戶自行承擔。
到期日閉市后,我司將針對尚末提交行權申請、放棄自動行權申請的可用持倉進行資金校驗。當客戶發生資金校驗不足時,我司有權代客戶提交批量放棄處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客戶承擔。
行權通知、賣方履約區賣方違約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我司的期權業務規則執行。
五、相關名詞釋義:
(1)期權,也稱為選擇權,指期權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按照事先確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某種特定商品或金融工具的權利。
(2)期權合約,指期貨交易場所統一制定的、規定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標的物的標準化合約。本合同所稱的期權合約標的物為期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貨合約。
期權合約類型按照買方在行權時買賣期貨合約權利的不同,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指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標的期貨合約,而賣方需要履行相應義務的期權合約。看跌期權,指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以特定價格賣出標的期貨合約,而賣方需要履行相應義務的期權合約。
期權合約根據期權合約行權價格與標的期貨合約價格之間的關系,分為平值期權、實值期權和虛值期權。平值期權,指行權價格等于標的期貨合約價格的期權合約。實值期權,指看漲(跌)期權的行權價格低于(高于) 標的期貨合約價格的期權合約。虛值期權,指看漲(跌)期權的行權價格高于(低于)標的期貨合約價格的期權合約。
期權合約了結方式包括平倉、行權和放棄。平倉,指買入或者賣出與所持合約的品種、數量、月份、到期日、類型和行權價格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約,了結期權合約的方式。
(3)期權到期日,指期權合約買方能夠行使權利的最后交易日。
(4)權利金,指期權合約的市場價格,期權買方將權利金支付給期權賣方,以此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
(5)行權,指期權買方在約定的未來某一日期行使與期權賣方買賣期權標的或標的對價的行為。行權方式,分為美式、歐式以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方式。美式期權的買方在合約到期日及其之前任一交易日均可行使權利;歐式期權的買方只可在合約到期日當天行使權利。
放棄,指期權合約到期,買方不行使權利以了結期權持倉的方式。
(6)行權價格,指期權合約規定的、在期權買方行權時合約標的的交易價格。
(7)做市商,指經交易所審核批準,依照交易所的要求,為期貨、期權合約提供雙邊報價的特定客戶。
請您確保已知曉上述條款,并且已經了解期貨期權基礎知識、交易規則、政策法規及風險,確保滿足期貨、期權有關投資者適當性標準的規定。請您合法使用您的期貨賬號,不得將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或用于非法期貨、非法配資等活動。請您時刻關注賬戶情況,注意防范市場風險。如有問題敬請聯系您開戶所在部門,或者撥打我司全國客服電話:400-706-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