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0年7月22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汪某華、汪某益和趙某宏洗錢案,3名被告分別是有股市“黑嘴”之稱的汪某中的兩個哥哥和前妻弟,他們被控涉嫌幫助汪某中清洗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所得3.85億余元。本案是中國首例由操縱證券市場引發的洗錢案件,同時又涉及我國最大的個人操縱證券市場案。
汪某中,北京首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01年8月,汪某中注冊成立了北京首放,持股比例為80%。200 年1月至2008年5月,汪某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個人在投資咨詢業的影響,借向社會公眾推薦股票之際,通過“先行買入證券、后向公眾推薦、再賣出證券”的手法操縱市場55次,買賣38只股票或權證,累計非法獲利超過1.25億元。2008年10月23日,中國證監會依照《證券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汪某中非法所得1.25億元,并處以罰款1.25億元;同時撤銷北京首放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對汪某中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2008年9月27日,證監會將案件移送公安部,公安部指定北京市公安局對汪某中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犯罪立案偵查。證監會在2008年5月30日凍結汪某中違法所得的1.67億元。進一步調查后發現,2008年5月30日凍結汪某中名下1.67億元以后,汪某中及其家屬就開始近乎“瘋狂”轉移汪某中名下的賬款。汪某中在謀劃洗錢的時候優先想到了他的親兄弟:汪某華和汪某益,還有前妻的弟弟趙某宏。
★洗錢手法
2008年6月1日,汪某益從戶名為汪某益工商銀行卡取現6600萬元存入戶名為汪某益的另一工商銀行卡;6月3日,從戶名為汪某益的工商銀行卡轉存1860萬元至戶名為汪某益的另一工商銀行卡。
6月2日至4日,汪某華、汪某益從戶名為汪某益的工商銀行卡取現2210萬元,分別存入戶名為劉某蓮的光大銀行卡1510萬元、戶名為劉某蓮的招商銀行卡700萬元。
6月4日,汪某益從戶名為汪某益的工商銀行卡取現6236萬元存入戶名為劉某霞的工商銀行卡,后又全部轉存至戶名為劉某霞的另一工商銀行卡,并將資金全部分流。
6月18日至19日,被告人汪某益從戶名為謝某玲的工商銀行卡取現141萬元;6月18日至27日,汪某益從戶名為錢某霞的工商銀行卡取現399萬元;6月18日至27日,汪某益從戶名為錢某霞的另一工商銀行卡取現521萬元。
6月4日,被告人汪某華從戶名為劉某平的工商銀行卡取現200萬元存入戶名為汪某華的工商銀行卡;6月5日,汪某華、汪某益從戶名為劉某平的工商銀行卡匯款1000萬元到戶名為查某某的工商銀行卡;6月7日,汪某華從戶名為劉某平的工商銀行卡匯款2000萬元到戶名為李某秀的工商銀行卡;6月10日,汪某華從戶名為劉某平的工商銀行卡匯款1000萬元到戶名為李某秀的建設銀行卡。6月10日,汪某華從戶名為劉某平的工商銀行卡取現1800萬元,存到安徽省建中教育發展基金會工商銀行賬戶。
7月1日,被告人趙某宏存700萬元至戶名為汪某華的交通銀行卡。
9月,被告人趙某宏分別從戶名為李某來的工商銀行卡取現4690萬元、戶名為錢某根的交通銀行卡取現1420萬元、戶名為趙某宏的中國銀行卡取現6924萬元、戶名為劉某蓮的光大銀行卡取現1510萬元,戶名為劉某蓮的招商銀行卡取現1990萬元。
★案例評析
證券業是反洗錢工作的重點領域。隨著銀行業反洗錢工作的不斷完善,越來越多的犯罪分子將洗錢渠道轉向證券業等投資領域;同時,證券市場變幻莫測的內在特點,也給洗錢行為提供了很好的掩蓋。2007年《反洗錢法》將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統一納入反洗錢監管之中,從而為有效預防和打擊跨領域洗錢犯罪提供了制度保障。
以上案例選自反洗錢名家經典圖書——《金融機構可疑交易與洗錢犯罪類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