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7·12”地下錢莊洗錢案
★基本案情
德州“7·12”地下錢莊案件線索來源于公安機關偵辦的騙取出口退稅案件。2016年4月至2018年9月,夏津縣某特種皮毛動物專業合作社向青島林某服飾有限公司、青島裘某服飾有限公司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544份,數額共計6000萬元。經偵查,青島林某、裘某兩家公司實際系由以朱某德為首的家族式騙稅團伙控制,該騙稅團伙利用在夏津縣某特種皮毛動物專業合作社虛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在犯罪嫌疑人吳某等人處購買的虛假報關單、通過聯系地下錢莊人員購買的虛假外匯收入,騙取國家出口退稅2600萬元。該騙稅團伙主要犯罪嫌疑人朱某德、王某福已于2019年4月11日被公安機關抓獲。通過對以朱某德騙稅團伙全部人員的銀行賬戶交易進行深入研判,發現該騙稅團伙在將青島林某、裘某兩家公司的外匯結匯以后,會將結匯資金附加手續費通過該騙稅團伙成員名下的一個或數個銀行賬戶轉賬至陳某楠、陳某望、鄭某登等近百個地下錢莊控制的銀行賬戶中。同時在將該騙稅團伙抓獲后,公安部門從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微信聊天記錄中獲取其向地下錢莊人員處非法購買外匯的事實依據,發現了陳氏家族、鄭氏兄弟兩大疑似地下錢莊賬戶群體,并通過對人員軌跡、通信情況、資金脈絡、虛擬身份多重碰撞,確定了涉嫌非法經營地下錢莊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陳某讀、鄭某登等人。2019年7月12日,公安部門對陳某讀等人涉嫌非法經營案立案偵查。在獲取到充分的證據基礎上,2019年7月26日進行了集中收網,分別在江西新干,河北棗強,福建仙游、福清將陳某讀、鄭某登等8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成功打掉地下錢莊團伙兩個,涉及非法資金交易約30億元人民幣,當事人涉及浙江、福建、黑龍江、新疆等全國10余個省(市、自治區),凍結銀行賬戶4144個,凍結資金約5.38億元人民幣。
通過公安機關偵查,該案件最終確定朱某德、朱某亞等主要犯罪涉嫌人,作案目的為騙取出口退稅。犯罪嫌疑人陳某讀、鄭某登的主要經營業務為向國內公司提供虛假的外匯收入,在國內公司沒有實際對外貿易的情況下,通過境外公司賬戶向國內公司賬戶轉入美金偽造貨物交易資金流,為國內公司進行騙取出口退稅提供幫助,從中收取手續費。通過對陳某讀的微信信息進行分析,發現了為陳某讀聯系的國內公司提供美金的人員“電工”,該“電工”與犯罪嫌疑人鄭某登為同一團伙成員,并處于“首領”位置。以“電工”為首的地下錢莊按照陳某讀聯系并提供的國內公司的收匯信息,將美金外匯從國外公司賬戶打款至國內公司賬戶,國內賬戶收到外匯之后,到銀行完成結匯,之后向陳某讀發送結匯單,陳某讀再向“電工”轉發該結匯單,“電工”收到結匯單之后,提供手中掌握的國內賬戶,國內公司當日將結匯的人民幣資金與手續費轉至“電工”提供的指定賬戶。其中“電工”向陳某讀收取每1萬美元950元至1050元人民幣不等的手續費,陳某讀向國內廠家收取每1萬美元1050至1250元人民幣不等的手續費,陳某讀從中賺取手續費差價(虛構出口收匯的手續費)。
通過對鄭某登的微信信息進行分析,發現“電工”、鄭某登等人經營的地下錢莊以在俄羅斯莫斯科留布力諾市場內經營皮草、箱包等出口生意的中國客商為主要客戶來源。客戶完成在俄羅斯市場的貿易后手中掌握大量盧布或者美金,為快速將盧布或美金兌換為人民幣,這些客戶將大量的外幣交給“電工”、鄭某登等人經營的地下錢莊組織,該地下錢莊以折算后每1萬美元收取50元至300元人民幣的價格向客戶加收手續費(非法買賣外匯手續費),并控制其掌握的國內個人賬戶以相應的人民幣打到這些客戶在國內指定的銀行賬戶,以此方式通過非法買賣外匯完成國內外資金的匯兌。
★案例評析
從德州“7·12”地下錢莊案件來看,陳某讀、鄭某登兩個地下錢莊主要采取“境內外對敲”方式,為騙取出口退稅的境內公司及在俄羅斯從事商品貿易的境外商戶提供非法匯兌結算服務。操作模式主要是地下錢莊人員從俄羅斯、智利等境外市場經商的客戶手中收取盧布、智利比索等外幣現金,與之對應,通過地下錢莊控制的境內個人賬戶在境內向客戶指定的賬戶匯入相應人民幣。?
以上案例選自反洗錢名家經典圖書——《金融機構可疑交易與洗錢犯罪類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