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木靈芝”特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洗錢案
★介紹
2016年5月,反洗錢主管部門協助廣東省、海南省公安機關破獲“千木靈芝”特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摧毀分布在廣東、海南等省份的涉案窩點18個,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20名,凍結涉案銀行賬戶95個、金額4.01億元。此案涉及廣東、海南、湖北等17個省市及港澳地區,涉案金額41億元。該案是在公安部的統一指揮下,“颶風5號”打擊非法集資行動的重要成果。
★基本案情
(1)反洗錢調查情況
根據金融機構報送的海南全仙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可疑交易線索,反洗錢主管部門組織金融機構進行排查,獲取了海南省內2家公司賬戶、10名個人賬戶的可疑交易數據并移送公安機關。在案件偵查過程中,反洗錢主管部門協助廣東省公安機關對17名個人及13家公司的銀行開戶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共計發現223個可疑銀行賬戶,通過分析協助確定了案件歸集資金及派發利息的賬戶。在取證階段,協助找到公安機關之前未掌握的另外5名犯罪嫌疑人。
(2)偵查發現情況
2015年7月至2016年5月,全某林兄弟等人先后在廣東、湖北、海南成立東莞市芝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千木靈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和海南全仙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并聲稱從事靈芝種植及靈芝相關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以推銷“千木靈芝”等保健產品為名,采用“會員制”經營模式,公開吸收他人為“千木健康”會員,向社會公眾大量吸收資金。普通群眾只要支付1萬元 (1個單位 ) 購買靈芝產品,便可成為會員,從第三個月起每月可獲23%左右的“消費返利”,1年左右即可獲取相當于購買額3倍的本息回報;投資超50萬元,次月即可返還20%的本金,并繼續按照之前的分紅方式和比例逐月分紅,直至3倍的本息回報;同時對介紹其他客戶購買產品達1萬元以上的會員,獎勵500元,連續獎勵5個月。在高額回報的誘惑下,該團伙吸引了全國各地大量受害人的投資,最高的達數百萬元。短時間內,“千木靈芝”系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遍及全國各地近10萬人,涉及金額逾41億元人民幣。
★案例評析
(1)存在兩種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模式
①傳統非法集資模式,直接轉賬返利。客戶通過購買靈芝產品,成為“千木健康”會員,即可獲得高額“消費返利”,名為購買保健品,實際為投資行為。面對高利息回報的巨大誘惑,大量客戶動輒投入數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
②新型非法集資模式,借用傳銷手段。“千木靈芝”案中相關公司打著“讓消費者同時變成投資者”的旗號,通過舊會員介紹新會員發展下線。各公司要求上線人員通過不斷發展下線,形成團隊關系,并以下線人員的銷售業績作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導致非法集資的雪球越滾越大。
(2)資金交易特征明顯
①基本通過個人賬戶完成交易。涉案的數十家公司賬戶僅用于交納管理費、場租費及相關稅費,而日常公司費用報銷及工資支出則全部通過公司財務人員的個人賬戶完成。以全某林為首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還在各銀行開立多個賬戶,用于歸集下級人員所收取的非法集資款,下下級人員賬戶則歸集新會員的投資款或營銷團伙的投資款,形成金字塔式的資金路線圖。
②賬戶用途分工明確,分設歸集資金、派發紅利及發放獎勵等不同用途的賬戶。全某林為賬戶設置了不同用途,其中歸集資金賬戶單筆交易金額多為1萬元的倍數,交易摘要中多有“購靈芝款”“轉靈芝投資”“轉讓股份”“消費”等字樣;分紅或獎勵賬戶頻繁發生在每月相對固定的日期向相同的個人賬戶支付一定金額的交易。
以上案例選自反洗錢名家經典圖書——《金融機構可疑交易與洗錢犯罪類型分析》